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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获评2016年宜昌市“十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发布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24

       近日,公司被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2016年度宜昌市“十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同时获此殊荣的还有子公司兴瑞公司。
       据悉,根据《宜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广泛开展“十星” (诚信经营、食品安全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市文明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十星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创建活动,参评单位包括全市的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经过企业对标创建、积极申报,县市区推荐,市评审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评审、现场核查,拟定股份公司、兴瑞公司等55家企业为“十星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
       子公司兴瑞公司成立10年来,一直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不动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广大的干部员工在主动法律意识强,思想觉悟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也得到了显著提升。经自查申报、考核评审和网上公示,此次成功当选宜昌市“十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既是对公司10年来生产经营工作的肯定,为公司下一步的发展壮大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