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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实行危化品分级审查管理

1月6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下发了《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实行分级审查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从源头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

《通知》指出,按照“属地监管、分级审查”的原则,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对全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承担危化品等项目的审查。危化品项目主要有: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省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省应急管理厅直接监管的生产企业建设项目,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省发改委核准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建设项目等。

市(州)应急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承担除省厅负责审查以外的危化品建设项目、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审查。可以将负责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安全审查工作委托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实施,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化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

《通知》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分级审查的规定,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职责,严格审批条件,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能;要主动加强与投资主管部门、自然资源、铁路、交通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联动机制,防范建设项目“先天不足”,把好安全准入关;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的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来源:中化新网)